候選人介紹
姚文智(Yao Wen-chih, Pasuya Yao,1965年12月4日—),中華民國臺灣省新竹縣人,《自由時報》記者出身,民主進步黨黨員。曾任高雄市新聞處處長、高雄市副秘書長、行政院新聞局局長。現在是第八屆的臺北市第二選區立法委員。
候選人政見
姚文智的3D版市政藍圖,藉由廢除松山機場後展現台北變身的無限可能性,包含「城市發展」、「居住正義」、「文化美學」、「生態綠地」,希望畢其功於一役。
松山機場就在台北的正中央,噪音限高阻礙了台北的發展,然而五楊高架已經完工啟用,機場捷運明年就要完工運轉,還有未來的雙子星可掛行李,政府投資5000億以上聯通台北到桃機,松山機場絕對可以退場變身,成為400公頃的大中央公園。
廢除松山機場後,3000坪受限的土地可以進行大規模的公辦都更,全新的輕軌車站加上綠地,未來的民族、民權東西路將可媲美紐約第五大道。廢除松山機場後的都更,更可以興建10000戶「只租不售」的社會住宅,解決年輕人居住不易的窘境。
將松山機場移除,台北市的公辦都更產值將超過10兆,外溢的經濟動能與稅收將可有效挹注市庫,台北也將翻轉重生。
一個有想像力,且具體可行的政策可以為城市帶來根本的改變。剩下來的問題就只有主政者有沒有魄力、願景、行動力!台北市長,讓我來,絕對會翻兩翻 ,絕對會脫胎換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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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姚立委一個問題 我有前世回憶,有一天在家中睡夢裡被法師盜拍,夢境中前世回憶相關事件 沒多久,法師從夢裡對出現實生活中,夢境中的位置, 找人去開挖,造成古遺跡出土。 請問在法律上,和財產上面,夢境中的事情,和現實生活的地點有古遺跡 請問這些可以算在自己的財產中嗎? 另外我在睡夢中被鼓勵做小型的基金會,我的佛桌裡有很多小秘密。 佛桌裡有顧很多田產,鯨豚,海洋,和一些區域 後來被法師對出真實生活中的鯨豚位置後 教唆人去捕獲,開很多間海洋館,和開 一間海洋基金會 海洋基金會的資格,是我家佛桌上顧的 因為我搬家時,佛桌撤離,但是佛桌的法還是保存在睡夢中 法師是將我記憶中的佛桌移出來使用 偷走佛桌裡顧的東西 但家人看不見,以為我自己疑神疑鬼的 請姚立委看到此封信一定要回信我 感激不盡 2016.02.02
想請問姚立委一個問題 我有前世回憶,有一天在家中睡夢裡被法師盜拍,夢境中前世回憶相關事件 沒多久,法師從夢裡對出現實生活中,夢境中的位置, 找人去開挖,造成古遺跡出土。 請問在法律上,和財產上面,夢境中的事情,和現實生活的地點有古遺跡 請問這些可以算在自己的財產中嗎? 另外我在睡夢中被鼓勵做小型的基金會,我的佛桌裡有很多小秘密。 佛桌裡有顧很多田產,鯨豚,海洋,和一些區域 後來被法師對出真實生活中的鯨豚位置後 教唆人去捕獲,開很多間海洋館,和開 一間海洋基金會 海洋基金會的資格,是我家佛桌上顧的 因為我搬家時,佛桌撤離,但是佛桌的法還是保存在睡夢中 法師是將我記憶中的佛桌移出來使用 偷走佛桌裡顧的東西 但家人看不見,以為我自己疑神疑鬼的 請姚立委看到此封信一定要回信我 感激不盡 2016.02.02 您尚未登入,將以訪客身份留言。亦可以上方服務帳號登入留言 留個言吧 ... 悄悄話 其他選項 送出留言 PIXinsight相關連結 PIXinsight官網 PIXinsight口碑民調中心 活動快報 冬季保濕全攻略彙整 面對季節的轉變,不管怎麼擦好像都不夠水?凝膠、乳... 看更多活動好康 熱門文章 (43109)2014年台中市議員選舉現況 (28127)2014桃園市議員選舉現況 (26261)2014年高雄市議員選舉現況 (24177)2014年台南市議員選舉現況 (17524)2014年新北市議員選戰分析 文章分類 unfold all categories fold all categories 展開分類 七合一選戰 (24) 未分類文章 (17) 最新文章 2014桃園市議員選舉現況 2014年高雄市議員選舉現況 2014年台南市議員選舉現況 2014年台中市議員選舉現況 2014年新北市議員選戰分析 最新留言 02/02 Carol Yao: 想請問姚立委一個問題 我有... 02/13 PIXinsight: 含不含 含防腐劑 不含防腐劑 02/13 PIXinsight: 含不含 含防腐劑 不含防腐劑 02/07 訪客: 我是一個單親媽媽,要養兩個... 12/26 指正你: 跑票的讓民主蒙羞,亮票的與... 動態訂閱 痞客邦站方公告 文章更新 [公告] 2016年度農曆春節期間服務公告 昨天 痞客邦站方公告 文章更新 [公告] 痞客邦「引用」功能將於 2016 年 1 月 11 日正式終止 1個月前 痞客邦站方公告 文章更新 [公告] 留言板將於 2016 年 1 月 4 日轉換為應用市集「留言板」APP 服務 1個月前 痞客邦站方公告 文章更新 [公告] 2015/11/19 凌晨 4:00 ~ 6:00 停機公告 2個月前 痞客邦站方公告 文章更新 [公告] 痞客邦第二屆金點賞登場!全台最具公信力的社群內容年度大賞 超過3個月以上 痞客邦站方公告 文章更新 [公告] 痞客邦新版《管理後台》開放體驗囉! 超過3個月以上 痞客邦站方公告 文章更新 [活動]《我的包包,裝我的旅行》今年暑假,送你去度假!(8/28 得獎名單公佈) 超過3個月以上 痞客邦站方公告 文章更新 [公告] 豐掌櫃《超級吸金王》活動賽況排行及得獎名單 (9/15 得獎名單公佈) 超過3個月以上 痞客邦站方公告 文章更新 [公告] 即日起,MIB也能變購物金囉! 超過3個月以上 痞客邦站方公告 文章更新 [公告] 豐掌櫃《最佳銷售王》賽況排行 (6/15 得獎名單公佈) 超過3個月以上 所有訂閱 文章精選 文章精選 2014 十月 (4) 2014 九月 (6) 2014 八月 (2) 2014 七月 (1) 2014 六月 (5) 2014 五月 (11) 2014 四月 (26) 2013 十一月 (1) 2013 十月 (1) 2013 九月 (1) 2013 八月 (1) 2013 七月 (7) 2013 二月 (6) 所有文章列表 文章搜尋 新聞交換(RSS) pixnet rss for articles pixnet atom rss for articles pixnet rss for reply 誰來我家 參觀人氣 本日人氣:5 累積人氣:148641 QR Code POWERED BY (登入) 回到頁首 回到主文 免費註冊 客服中心 痞客邦首頁 © 2003 - 2016 PIXNET
想請問姚立委一個問題 我有前世回憶,有一天在家中睡夢裡被法師盜拍,夢境中前世回憶相關事件 沒多久,法師從夢裡對出現實生活中,夢境中的位置, 找人去開挖,造成古遺跡出土。 請問在法律上,和財產上面,夢境中的事情,和現實生活的地點有古遺跡 請問這些可以算在自己的財產中嗎? 另外我在睡夢中被鼓勵做小型的基金會,我的佛桌裡有很多小秘密。 佛桌裡有顧很多田產,鯨豚,海洋,和一些區域 後來被法師對出真實生活中的鯨豚位置後 教唆人去捕獲,開很多間海洋館,和開 一間海洋基金會 海洋基金會的資格,是我家佛桌上顧的 因為我搬家時,佛桌撤離,但是佛桌的法還是保存在睡夢中 法師是將我記憶中的佛桌移出來使用 偷走佛桌裡顧的東西 但家人看不見,以為我自己疑神疑鬼的 請姚立委看到此封信一定要回信我 感激不盡 我的e-mail是 blueocar@yahoo.com.tw 2016.02.02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8.1〕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關於對方人士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情由,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科技技術〔“太空武器”、“放射線技術”〕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教一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8.1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8.1〕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放射線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此為本人親耳所聽聞而為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嚇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之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之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央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聞,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太空科技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出一些整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幾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一直不能得到解決。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聽說是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林投姐......。”相信大家都知道這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荼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言中的那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阿甫指揮殺人,心狠手辣”,“警察也有參與......。”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為“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您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偽證之情事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8.21 P.S.: 〔司法書信2016.8.1〕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8.1〕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關於對方人士毀謗本人與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相關之情由,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科技技術〔“太空武器”、“放射線技術”〕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教一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8.1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8.1〕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放射線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此為本人親耳所聽聞而為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嚇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之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之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央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聞,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太空科技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出一些整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幾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一直不能得到解決。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聽說是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林投姐......。”相信大家都知道這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荼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言中的那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阿甫指揮殺人,心狠手辣”,“警察也有參與......。”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為“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您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偽證之情事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9.18 P.S.: 〔司法書信2016.8.1〕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P.S.: 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P.S.: 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8.1〕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教一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9.21 P.S.: 〔司法書信2016.8.1〕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P.S.: 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究竟埋了什麼? PostScript:“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是虛偽之陳述。 B.“毒藥來源......” PostScript: 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司法書信2016.8.1〕EX: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0.3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聞並且是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警察姦殺民女,之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非常明顯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甫一刀,活殺留聲......”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作“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敝人不再作多餘的陳述............、............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究竟埋了什麼?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0.3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0.3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聞並且是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警察姦殺民女,之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非常明顯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甫一刀,活殺留聲......”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作“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敝人不再作多餘的陳述............、............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究竟埋了什麼?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0.24 P.S.: 〔司法書信2016.10.3〕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P.S.: 什麼,是帳單(s),叫劉文甫可以不用繼續“為國為民”了,真感謝! 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19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0.3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略過〕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聞並且是千真萬確之事也。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19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警察姦殺民女,之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非常明顯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甫一刀,活殺留聲......”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作“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敝人不再作多餘的陳述............、............ ============================================================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究竟埋了什麼?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1.1 P.S.: 〔司法書信2016.10.3〕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P.S.: 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P.S.: 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P.S.: 敬請 姚文智立法委員敦促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盡速解除干擾問題。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0.3〕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略過〕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1.12 ============================================================ P.S.:“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搭AP525欲反回基隆港的航行途中,的確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P.S.: 叫〔李登輝的心腹大將〕劉文甫立刻結束。 P.S.: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A.“螢幕反白......” B.“不好意思,沉了......” P.S.: 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P.S.: 敬請 立法委員敦促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盡速解除干擾問題。 P.S.: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 P.S.: 〔司法書信2016.10.3〕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P.S.:“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2.2〕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0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2.2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2.2〕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此為本人親耳所聽聞而為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忝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20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警察姦殺民女,之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非常明顯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甫一刀,活殺留聲......”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作“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敝人不再作多餘的陳述............、............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搭AP525欲返回基隆港的航行途中,的確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P.S.: 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A.“螢幕反白......” B.“不好意思,沉了......” C.“支離破碎,慘不忍睹......”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 P.S.3: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 ============================================================ 桃園第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4年度他6329字第100146號公文之覆文: 如下所述: 依據 桃園第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4年度他6329字第100146號之公文內容之敘述,本人頗不以為然,有作覆文予以指正之必要性。 A.極高頻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的效果〔影響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悲慘至極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6.12.4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6.12.2〕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略過〕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搭AP525欲返回基隆港的航行途中,的確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P.S.: 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A.“螢幕反白......” B.“不好意思,沉了......” C.“支離破碎,慘不忍睹......”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 P.S.3: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 ============================================================ 桃園第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4年度他6329字第100146號公文之覆文: 如下所述: 依據 桃園第方法院檢察署所發之104年度他6329字第100146號之公文內容之敘述,本人頗不以為然,有作覆文予以指正之必要性。 A.極高頻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的效果〔影響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悲慘至極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1.29 P.S.: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為本案之關鍵,應儘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如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則是各位將來的問題了。 Good bye. 〔司法書信2016.12.2〕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毀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0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是根本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之合理解釋出來,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2.6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煞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此為本人親耳所聽聞而為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 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略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 另外就是,“槍枝傳來傳去”,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聽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先講男的,再講女的”:“何X樺殺2個”、“溫X婷殺1個”、“莊曉X也有殺人”、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殺最多人” 、“以前扮演媽祖的演員郭X珠也有開槍殺人”............。 聽說“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貪污腐敗......。”“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 C.20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但這不是“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嗎?怎麼還會有“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到虎頭山上續攤,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A.“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堂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C.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 A.“警察姦殺民女,之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非常明顯是湮滅罪證的行為。 B.“求愛不成所為......。”請問一下,究竟是何人所為?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甫一刀,活殺留聲......” A.據說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引起了一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B.吳東亮既然是在大庭廣眾之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怎能稱作“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墨血的三民主義”、“大卸八塊”等這些懸案的被害人家屬理應對案情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A.“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 B.“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 C.“大卸八塊”: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勿須互相對抗。 Question:“走著進醫院,死了屍體被抬了出來。”國中同學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A.原來如此,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 B.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 Question: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真相眾所周知,候補檢察官劉文甫犯案累累,可說是惡貫滿盈了。 有關於劉文甫候補官的犯罪事實,應請劉文甫的父母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考核確認其私生子劉文甫的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其大姨媽 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其母親劉邦友縣長的遺孀 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其女兒之犯罪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敝人不再作多餘的陳述............、............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讀“法蘭西斯科”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A.“螢幕反白......” B.“不好意思,沉了......” C.“支離破碎,慘不忍睹......”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 P.S.3: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 ============================================================ 五、結論: A.極高頻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悲慘至極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2.6 〔司法書信2017.2.6〕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林清海 P.S.: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為本案之關鍵,應儘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如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則是各位將來的問題了。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略過〕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A.“螢幕反白......” B.“不好意思,沉了......” C.“支離破碎,慘不忍睹......”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 P.S.3: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 ============================================================ 五、結論: A.極高頻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悲慘至極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2.6 ============================================================ 備註1: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備註2: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為本案之關鍵,應儘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如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則是各位將來的問題了。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2.6 〔司法書信2017.2.6〕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略過〕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人造衛星的接收發射系統之極高頻載波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A.“螢幕反白......” B.“不好意思,沉了......” C.“支離破碎,慘不忍睹......”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 P.S.3: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 ============================================================ 五、結論: A.極高頻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悲慘至極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2.6 ============================================================ 備註1: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備註2: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之關鍵,應儘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如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則是各位將來的問題了。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備註3: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4: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時間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的AM 12:46~~AM 01:14。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的事情了。麻煩大家確認一下。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3.17 〔司法書信2017.2.6〕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略過〕 備註1: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備註2: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之關鍵,應儘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如何“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則是各位將來的問題了。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備註3: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4: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時間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的AM 01:46至AM 02:14。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的事情了。麻煩大家確認一下。 〔更正一下,不好意思。〕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3.17 〔司法書信2017.2.6〕 〔訴狀已呈地方法院檢察署〕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的下一回合的訴文吧!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公訴罪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誹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0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呢?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有的時候根本就是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好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也順便煩請 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給人民一個交代吧!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2.6〕 的下一回合的訴文吧!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干擾問題,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的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剎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到的對話,而且上述之事是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卻是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備註1: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2: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日期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時間大約是在AM 01:46至AM 02:14左右吧。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後的事情了。麻煩大家確認一下。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儘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敝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略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相關人士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也的確是吧! 據說他們把槍枝傳來傳去,輪流開槍殺人,而且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據說有不少女生也有開槍殺人,包括殺2個的何X樺、溫X婷、莊曉X、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 、演員郭X珠............。 據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據說那些刑事案件“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何謂“貪污腐敗......。”何謂“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據說有“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據說有“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請問各位,究竟是誰在貪污呢, C.請問各位,20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並且據說這些爛帳都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怎麼還會有所謂的“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據說是“到虎頭山上續攤。玩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A.據說“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據說“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據說“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據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得知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表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聽說有“警察姦殺民女,死者死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很明顯就是湮滅罪證的行為了。 據說此案是兇手“求愛不成所為......。”請問各位,究竟是何人所為呢?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怎會如此呢?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一案:據說“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據說是“甫一刀,活殺留聲......”殺人者手段兇殘。據說此案肇因於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才會造成這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但是,既然吳東亮是在大庭廣眾的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又怎能稱作是“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據說國中同學呂紹君就是在死者江鵬堅的嘴裡放了一把安眠藥的人,所以可否麻煩他出來說明一下原委? Question:“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而且還有錄影存檔。請問各位,究竟是哪些人謀殺了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呢? Question:“大卸八塊”一案: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怎會來訊問本人呢? Question:據說國中同學王輝煌是“走著進醫院,死後屍體被抬了出來。”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請問各位,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可以理解,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可是本人與他們向無往來,卻又為何要清查本人的通聯記錄,這不是很奇怪嗎? 其實,那通電話反而證實了王輝煌死前的確與劉文甫在一起,不是嗎? 備註: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劉文甫候補檢察官犯案累累、惡貫滿盈,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為何他還敢如此地厚顏無恥、公然狡辯不休? 為求速戰速決,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雙親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查核確認一下,他們的私生子劉文甫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檢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劉文甫的犯行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大姨媽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陳紹X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她的母親劉邦友縣長遺孀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她的女兒彭X珠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San Francisco”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可以嗎?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謝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功 = 功率 X 時間。“射頻武器”的最大功率值究竟有多大呀? A.“蓄意引起戰爭的挑釁行為......” B.“螢幕反白......”“天時配合地利配合人和......” C.“不好意思,沉了......”“稍安勿躁。” D.“支離破碎,慘不忍睹......”“讀 English的人就是主謀。”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若劉文甫所言不假,“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嗎? P.S.3:“當事人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是嗎? P.S.4:欸!事已至此,無以復加!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應盡速請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阿海 2017. ============================================================ 備註1: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備註2: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之關鍵,應盡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怎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阿海 2017.3.24 〔司法書信2017.2.6〕 的下一回合的訴文吧!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4.5〕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您好: 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主動偵辦的公訴罪案件”〕之相關之人士,以微弱的訊號〔“太空武器”、“射頻武器”〕廣泛地散佈謠言、誹謗本人與命案相關一事,讓本人的生活長期受到干擾與危害。因此敬請我們的政府能夠要求案件之相關人士,停止一切的干擾行為。 歸咎於對方人士干擾不休的惡劣行為,本人理當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公法上之義務,見聞事實之訴訟第三人。〕 歸納: Sat.:星期六早晨大約將近4時,本人一句“誰啊”驚走兇嫌。當時本人還不知道門外的人是誰。 Sun.:隔日星期日早上,隔壁鄰居黃文義因為發現血手印而報警處理。 Mon.:據說有報警抓人,並且有逮捕到兇手。〔星期一早上大約7時的時候,有警車從劉家巷口駛出。〕 Question: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有眾多的目擊者可以指證歷歷,聽說又有錄影帶存證,當時案情極為明朗, 20年前應該就可以破案了,為何現在仍在爭論不休?在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槍擊命案,由於彼此之間都是親戚朋友或同學兄弟之關係,大家彼此認識,怎麼可能沒有人知道有誰開槍殺人呢? Question:本人自學校畢業之後,與同學們素無往來,怎會與命案相關呢? Question:聽起來就是全是命案與罪狀,怎會如此呢?又為什麼“官員辦的案件都有問題”,又竟然全是“真假立判”的情形? 刑罰之監督與執行: “5年前就必須執行完畢的法律命令。”“槍決在即”與“克日完成任務”。 刑罰之監督執行,事屬法務部之職掌範疇。 Question: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為什麼還可以縱容犯人使用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公然狡辯與攻擊無辜 的人民呢? Question:這件事情已經鬧了這麼多年了,執法人員所屬之權責機關豈能置之不理,任由他們胡作非為?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不再受到干擾與危害!人民的生活什麼時候可以恢復正常? 責任歸屬問題: 請問 法務部長與檢察總長,到底要讓他們干擾與危害人民的正常生活到什麼時候? 敬請 警政機關人員務必恪盡職責,早日解除干擾問題! Question:這麼多年以來,為什麼我們的110、119、165、118報案專線總是有問題,或者有的時候根本就是打不通呢? Question:請問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利用劉宅官邸血案的犯人使用“射頻武器”散佈謠言、攻擊本人與脅迫本人頂罪之用意為何?煩請 前任的法務部長羅瑩雪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好為大家解惑。 Question:請問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這件事件什麼時候可以結束?也順便煩請 現任的法務部長邱太三務必作出一個具體明確的書面陳述出來,給人民一個交代吧! PostScript: 這件事情已經鬧到這種地步了,所以本人亦有向監察院申訴陳情。請問 監察院長,此事該如何收拾善後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4.5 ============================================================ 敬請 立法委員規勸阻卻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現行的行為或事件,並且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 敬請 我們的政府能夠阻止對方人士使用科技技術長期干擾人民正常生活的現行行為 〔司法書信2017.4.5〕 Question:有關於劉宅官邸血案之刑罰監督與執行這件事情,我們的政府機關到底要包庇縱容他們繼續作亂到什麼時後? 〔續篇〕 一、前言與概說: 原來如此,官員殺縣長, 中華民國政府就是當事人。政府機關縱容違法,人人譴責! 請問 內政部長,囚犯使用太空武器“亂世間”該怎麼辦呢? 請問 法務部長,何時才能“貫徹法律命令之執行”呢? 請問我們的政府機關何時才要公佈真相? 聽起來就是這項技術的來源與中科院頗有關聯姓,因此可否麻煩中科院方面,必須立即解除這個由高頻高能放射線所引起的干擾,避免徒增事端。 〔敬請 國立台灣大學的教授或校友能夠勸告貴校法律系畢業的劉文甫校友,不要繼續執迷不悟了。〕 〔希望政府官員能夠明瞭太空中人造衛星的發射接收系統之極高頻率載波暨放射線科技技術〔“射頻武器”〕的威脅性與事態的嚴重性,必須立刻“Over”。〕 在舉辦慶功宴當天的半夜時分,有數輛車輛行駛經過復興路,就在陸橋下坡的十字路口遇到紅燈緊急剎車,當時一人高喊“嘿!嘿!小心紅綠燈”,一人則說是“放心啦,半眠啊,無車...... ”。這是本人親耳所聽到的對話,而且上述之事確實是千真萬確之事。之後,屋外旋即又恢復了寧靜。 半夜時分,屋外本來一片寂然,並無人車喧囂之干擾,驟然從遠處傳來之槍聲不斷,伴隨著驚恐尖叫的聲音不絕於耳,卻是頗為驚嚇於人。案發當時的槍響聲音與驚恐尖叫的聲音,相信住在附近的居民也都應該能夠聽聞得到。 根據過往的事跡,加上這段期間所聽聞之事實者,使人不難以理解得出案發的原因以及其過程為何: 原來如此,本案的起因是劉文甫候補官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叫人“lure ”歌手張雨生務必到場。張雨生一行人初至會場,劉文甫卻因為“飲酒過量”與其發生口角而造成悲劇。“歌手張雨生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之後,劉文甫候補官緊接著又開槍打中劉邦友縣長的頭部,致使劉邦友縣長當場死亡。頗有聽說了,劉文甫開槍殺害劉邦友縣長是一種蓄意的殺人行為。 本人亦頗有聽聞,彭婉如議員在開慶功宴的時後因為“露奶”,被兇手開槍打到胸部,傷重不治身亡,所以彭婉如命案其實是劉宅官邸血案的一部分。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棄屍高雄顯然另有目的。 備註1:當初歌手張雨生一行人開車要去參加慶功宴的途中,遇到紅綠燈緊急剎車,演藝界的人士“張菲”高喊“小心紅綠燈”的所在位置,其實就是桃園慈護宮媽祖廟前面的那個十字路口。 備註2:如此說來,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正確案發日期應該是在民國85年11月25日星期六,時間大約是在AM 01:46至AM 02:14左右吧。印血手印的這件事情,其實是案發後一個星期後的事情了。煩請大家確認一下。 Question:“彭婉如命案”之相關事項: A.據說是因為醫院方面判定為不能救治,所以彭玉英私下請了一位江湖郎中為她開刀動手術,企圖取出留滯於其胸腔內的彈頭,而且當時有許多人在現場目睹此事。當初謠傳的彭婉如胸部中了數十刀死於非命的言論,顯然有問題。 B.“毒藥來源......” 前桃園縣長劉邦友命案喧鬧迄今也已經過了有許多年的時間了,這段期間那些相關人士使用“射頻武器”故意散佈謠言與製造混亂,或者是將消息一點一滴的慢慢把它們公佈出來,以至今日,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以本案為例,當時案情極為明朗,當時便可破案。官員殺縣長,本案殺人的官員承辦本案以及其所做的虛偽之陳述,究竟有什麼意義呢? 本人由於受血手印一事所拖累,長期受到他們的干擾與威脅,出自無奈,從對案情全然不知的情況之下,根據大家的說詞,勉強做了一些整理出來。本人不但早已履行公法上之義務,盡到告知的責任,而且也早已向法院遞呈司法書信,希望我們的政府機關官員能夠為人民百姓著想,盡速解決問題。 很多年前廢除死刑制度未能在立法院會通過立法,現在槍決一群菁英又好像是勢在必行的樣子。另外,聽說這套系統需要輸入 Password〔密碼〕才能登入與操作 ,所以干擾問題遲遲不能得到解決。所以本人想到一個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先把人與機器分開,不要再繼續讓他們使用“射頻武器”“亂世間”與迫害自己國家的人民了,這樣應該不會太難吧。 Question:為了要求對方人士停止干擾行為,本人曾經多次向桃園地方法院遞呈司法書信,亦曾經數次將整篇之訴狀送呈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問題不能得到解決。本人又向行政院以及行政院相關各部會申訴陳情,仍然無效,敦請立法委員督促行政〔“行政施壓”〕,同時亦向各縣市政府陳情申訴,問題仍舊無法解決。怎會如此? ============================================================ 二、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刑事案件之部分,本人略作彙整,提出反詰問並要求相關人士確認其犯罪屬實的部分: 劉文甫候補官說得好:“司法不公,人民不服......”也的確是吧! 據說他們把槍枝傳來傳去,輪流開槍殺人,而且聽起來就是當時有不少人開槍殺人的樣子。有郭X彬院士、法官XX興、候補檢察官劉X甫、警員林柏X、警員陳紹X、張X忠、葉X桂、劉X源、卓明X、............。 據說有不少女生也有開槍殺人,包括殺2個的何X樺、溫X婷、莊曉X、外號人稱“豆芽菜”的彭X珠 、演員郭X珠............。 據說他們開槍殺人還有分作蓄意殺人、殺人未遂、不得已而為之、過當防衛、打地瓜、C段班的沒要緊 、再補一槍 這麼多種,“理由不一而足”。 據說那些刑事案件“全部都是未起訴的懸案”,敝人猶恐全部的命案都是不能起訴的懸案,劉文甫候補檢察官至今仍在公然狡辯不休,長期干擾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質問明白: Question:何謂“貪污腐敗......。”何謂“貪污,你也有一筆......。” A.本人與同學們素無往來,如何能夠貪污呢? B.據說有“掛羊頭,賣狗肉,免本錢的生意......。”據說有“縣府公文:桃園縣的市容整齊,沒有什麼流浪犬。”請問各位,究竟是誰在貪污呢? C.請問各位,20年前的青島啤酒怎會是“高級外國酒類”呢? D.據說官員以巧立名目之方式貪污,並且據說這些爛帳都已經清得乾乾淨淨了,怎麼還會有所謂的“國安祕帳”呢? Question:“虎頭山雙屍命案”:據說是“到虎頭山上續攤。玩死亡輪盤,死兩個不如死一個......。” 劉宅官邸血案發生之後,張雨生一行人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逃逸。隔沒多久,“兇手挾持人質”,亦駕車沿著復興路北上,因“追之不及”而轉往虎頭山上,繼而又發生了槍擊命案。 A.據說“兇手挾持人質,然後開車逃逸。”據說“兇手載梁美嬌回家。”據說“梁美嬌與候補官劉文甫為夫妻關係。”請問梁美嬌,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陳美秀? B.據說“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法官阿興為夫妻關係。”並且總合大家的說詞,得知前法務部長羅瑩雪與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為表姊妹之關係。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是誰開槍擊斃了許敏洵? Question:“食物不潔”一案:據說當時有不少以前的同學死在警察局裡。究竟死了幾個,逃了幾個? Question:“姦殺簡淑敏”一案:聽說有“警察姦殺民女,死者死後屍體被吊在樹上......。”這很明顯就是湮滅罪證的行為了。 據說此案是兇手“求愛不成所為......。”請問各位,究竟是何人所為呢? Question:“搶劫民家”:聽起來就是有不少件的樣子。怎會如此呢? Question:“江南酒樓大毒殺”一案:據說“點心是外送的......。”請問前法務部長羅瑩雪,當時除了“負責接電話的羅瑩雪”之外,到底還有哪些人躲藏在傳說中的某家西點麵包店裡呢? Question:“綁架吳東亮撕票案”:據說是“甫一刀,活殺留聲......”殺人者手段兇殘。據說此案肇因於蔡美X在開慶功宴的時候也有開槍殺人,所以才會造成這件駭人聽聞的“綁架吳東亮撕票案”。 但是,既然吳東亮是在大庭廣眾的情況下慘遭殺害,本案又怎能稱作是“綁架吳東亮撕票案”呢? Question:請問“哭母大亡”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真正的蔡XX已經在監獄裡自盡了”,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另外就是他們蔡家的蔡美X、蔡燦X、X閨到底還要繼續丟臉到什麼時後呢? Question:“江鵬堅的遺言”:“好運者得時鐘,歹運者得番阿火支。”這究竟是誰的遺言呢?據說國中同學呂紹君就是在死者江鵬堅的嘴裡放了一把安眠藥的人,所以可否麻煩他出來說明一下原委? Question:“墨血的三民主義”:聽起來就是前法務部長陳定南的親人非常瞭解其真正的死因的樣子,而且還有錄影存檔。請問各位,究竟是哪些人謀殺了前法務部長陳定南呢? Question:“大卸八塊”一案:聽說死者是國中同學游清泓的大伯公。死者家屬理應對其死因知之甚詳,怎會來訊問本人呢? Question:據說國中同學王輝煌是“走著進醫院,死後屍體被抬了出來。”據說兇手行兇的時候,有很多人去探病。請問各位,王輝煌的真正死因為何呢? 可以理解,清查“通聯記錄”之目的,在於調查死者死前曾經與哪些人在一起。可是本人與他們向無往來,卻又為何要清查本人的通聯記錄,這不是很奇怪嗎? 其實,那通電話反而證實了王輝煌死前的確與劉文甫在一起,不是嗎? 備註:這些命案必定有其確切的案發時間與地點、相關的人事與可靠的罪證作為憑據。這些命案,本人僅能道聽途說,略知其大意,未能盡觀其全部。對方人士惡貫滿盈,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危及本人之正常生活,本人理當反向詰問之。 干擾事件已經持續這麼多年了,劉文甫候補檢察官犯案累累、惡貫滿盈,真相可說是眾所周知了,為何他還敢如此地厚顏無恥、公然狡辯不休? 為求速戰速決,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雙親劉玉勳校長與“簡碧珠”出面查核確認一下,他們的私生子劉文甫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頗有聽說了,總統蔡英文與劉文甫候補檢官以前是關係極為親密之黨內同志。如今劉文甫已經惡貫滿盈了,卻仍要公然狡辯不休,所以無論如何,有關於劉文甫的犯罪事實,應請 總統蔡英文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劉文甫的犯行屬實,避免將來再有作偽證與偽造文書的情況發生,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有關於警員陳紹X開槍殺害彭婉如議員之後,把配槍交給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致使彭X珠當場開槍殺了不少人的部分: 有關於警員陳紹X的犯罪事實,應請他的大姨媽高雄市長陳菊出面查核確認一下,陳紹X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有關於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X珠於開慶功宴時開槍殺了不少人的犯罪事實,應請她的母親劉邦友縣長遺孀彭玉英女士出面查核確認一下,她的女兒彭X珠的犯行屬實,查證無誤,將來再無爭議。 以此類推:............ ============================================================ 三、根據相關人士之說詞,有關於人際關係方面之重點整理: Question:頗有聽說了,“哭母大亡”的現任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 “葬胎兒”的現任立法委員林岱樺,“劉文甫的同父異母的妹妹”、也就是當時引誘張雨生去參加慶功宴的現任立法委員邱議瑩,“San Francisco”的現任文化部長鄭麗君,他們以前都是與劉文甫有著親密關係的黨內同志,而且聽起來就是他們都有去參加慶功宴的樣子,所以他們也一定都是案發當時就已經知道何人開槍殺害了劉邦友縣長的一群人。由於本案喧鬧已久,可否煩請他們就案發當時之所見所聞,出來表示一下意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 Question:“牽連甚廣。” A.可否麻煩大家問候一下“仁寶”、“台積電”、“鴻海”這些科技大廠與其他犯人的家長,他們家的小孩子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感謝。 B.各位老師、各位同學,先“Over”,再慢慢商量要怎麼解決問題,不要這麼丟臉,不要波及無辜的人民,可以嗎?Good luck.Good bye.“Over!”Please. C.請問那位“死了兩個老爸”的“新任大哥”邱明賢,是否該結束這場“話劇”了呢?順便請問那些有參加結拜、並且有去參加慶功宴的國小同學,您們的義父劉邦友縣長死於非命,怎麼可以漠不關心呢?您們的兄弟到底還要繼續胡鬧到什麼時候呢? PostScript: 既然“劉宅官邸血案”是發生於開慶功宴的時候,為何當初要公然散佈謠言,說本案發生於開會的時候?“封口令”究竟是誰下的命令? 歌手張雨生明明就是第一個中彈倒地之人,為何要公然說謊,說他死於交通事故意外?“雨生園”裡究竟埋了什麼? ============================================================ 四、其他相關之事項: P.S.1:“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事件。” A.民國83年1月底,本人於搭AP525要返回基隆港的航程途中,確實有發生軍官掉落海裡之事件。當時聽上面的人嚷得很厲害,必定就是了。 B.據說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對此事感到非常的震怒......。後來此事件竟然與某弊案混為一談了。所以,尹清楓命案之懲處,顯然非常有問題。 C.軍官尹清楓落海身亡的這件事件,可請那些有上去甲板嬉戲的相關人士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釐清案情,感謝。 D.據說這件懸案與劉文甫有關係,所以此事最好還是請總統蔡英文出面確認一下,將來再無爭議。 備註:叫劉文甫立刻結束。 P.S.2:功 = 功率 X 時間。“射頻武器”的最大發射功率值究竟有多大呀? A.“蓄意引起戰爭的挑釁行為......” B.“螢幕反白......”“天時配合地利配合人和......” C.“稍安勿躁。”“不好意思,沉了......” D.“支離破碎,慘不忍睹......”“讀 English的人就是主謀。” 請問各位,這些究竟只是危言聳聽而已,還是真有其事呢?若劉文甫對那些巨大災難所表達出來的敘述並非虛偽之陳述,“射頻武器”豈非成了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的利器了嗎? 備註: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怎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不是嗎?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P.S.3:“當事人利益衝突迴避原則。” 既然死者張靜宜是監察院長張博雅的女兒,監察院長張博雅就更不應該繼續包庇犯罪,長期危害到人民的正常生活,不是嗎? P.S.4:欸!事已至此,無以復加!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的一個非常重要的關鍵,應盡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有關於前法務部長羅瑩雪於本案劉宅官邸血案的案發當天,在虎頭山上因為玩死亡輪盤遊戲以至於開槍殺人,造成虎頭山雙屍命案一案,應盡速請 前總統馬英九暨副總統吳敦義、總統蔡英文暨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彭添富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以便於早日解決這個干擾問題,將來再無爭議,感謝。 ============================================================ 五、結論: A.極高頻率載波放射線是一種高頻高能放射線,經由人造衛星發射到地面上的都會城市,自然就是有類似濾波器的效果,可以讓一般人聽得到其所載之聲頻信號,怎能說這是不可能之事呢?此含有能量之射線,當然具有直接攻擊地面上人員並且產生一個影響力的能力與直接攻擊機具的能力,...... ......怎能不小心在意呢? B.舉辦慶功宴的時候,發生了一場至極悲慘的槍戰命案,當時之傷亡慘重、一片狼藉,亦是眾所皆知之事,怎能說成並無此事呢? C.對方人士公然狡辯之餘,亦曝露許多的命案出來,旁人一聽便知,這些懸案其實都是謀殺案。因此,本人理當提出反詰問,一者是為了要對死者家屬盡到告知之責任,以及避免徒增事端,再者也是為了保障自身之安全,暨有撥亂反正以維護本國司法之公平正義之目的。 D.敢問 貴署官員以及各位政府官員與各位立法委員,此事體大、延宕既久,早為人民所深惡痛絕,我們的政府何時才要為民除害呢? Good luck.“Over!”Please. 〔犯人被分置於警政機關與相關政府機關。〕〔勿須回覆。〕 林清海 2017.4.5 ============================================================ 備註1:功 = 功率 X 時間。原來如此,“射頻武器”可以觸發核爆與造成空難。請大家幫個忙吧!趕快叫劉文甫立刻結束了。 備註2: “劉邦友縣長的女兒彭明珠殺人最多”的部分亦是本案之關鍵,應盡速請 總統蔡英文、副總統陳健仁、行政院長林全、監察院長張博雅、劉姓宗親總會的會長劉政鴻以及各位立法委員親自出來確認一下,俾使干擾問題能夠早日獲得解決,感謝。 先確定案情,將來司法要怎樣“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就是各位的問題了。 Good bye. 各位老師、各位同學。 阿海 2017.4.6 ============================================================ P.S.:過期的訴訟文應該可以從Blog上刪除了吧。